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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恐無法在家過年 8罪合併執行4年8月定讞

2020-01-03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從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香豬油賣給國人食用,去年11月6日被判其中26罪有罪定讞,其中7罪不可易科罰金的刑期共5年9月,彰化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代執行,北檢通知魏同月15日發監,結果當天卻又因彰檢認為頂新案7罪與味全混油案的合併應執行刑期未定,臨時通知北檢「放人」暫緩執行;台中高分院同月21日裁定8罪合併應執行4年8月,最高法院今駁回魏的抗告確定,魏應充近期即將再次入獄,很可能無法在家過年。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去年曾上演「捉放魏」烏龍
魏應充去年11月15日到北檢報到時,職棒味全龍隊總教練葉君璋、球星張泰山等近40名員工都到場送行,舉牌表達不捨,並高呼「董事長加油!」魏雙手合十回應聲援,沒想到進入北檢後40分鐘又安然獲釋,場面一陣尷尬;如今刑期確定,預期彰檢也將再次囑託北檢代為通知魏報到執行發監,預料不會再發生「捉放魏」的烏龍了。

魏應充先前因味全混油案,被依油品標示不實罪判刑2年定讞,入獄1年8月後,前年12月17日獲得假釋;頂新飼料油案則於去年11月6日有26罪確定有罪,刑期總共5年9月,另45罪發回更審。

彰檢認為魏應充味全混油案1罪與頂新案7罪的5年9月刑期,應由台中高分院定一個「合併應執行刑」刑期,因此決定暫緩執行;台中高分院去年11月21日裁定8罪合併應執行4年8月有期徒刑。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魏提抗告 最高法院今駁回
魏應充提出抗告,主張罪數計算違反比例原則,請求撤銷,最高法院今評議後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針對頂新案7罪與味全案1罪,共8罪合併執行4年8月確定。

魏應充與律師也針對罪數計算的法律歧異見解,聲請提案至大法庭以統一見解,但最高法院認為,罪數裁定屬法官的裁量權,且原裁定並無違法之處,沒有必要提案大法庭,因此也一併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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