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負有同居義務 依照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所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夫妻原則上有同居的義務。但是,例外情形若具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就不在此限。 而所謂的『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是指夫妻有不堪同居或不宜同居之事由,或依其情形要求夫妻同居為不合理者而言(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676號民事判決參照)。這些情形都是要就具體個案而定的!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fuyen.com.tw 家事聲請狀(請求履行同居)
依照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所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夫妻原則上有同居的義務。但是,例外情形若具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就不在此限。 而所謂的『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是指夫妻有不堪同居或不宜同居之事由,或依其情形要求夫妻同居為不合理者而言(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676號民事判決參照)。這些情形都是要就具體個案而定的!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fuye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