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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解履行同居無效得向法院聲請-家事聲請狀(請求履行同居)

2020-01-22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9-1.html

夫妻負有同居義務

 
依照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所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夫妻原則上有同居的義務。但是,例外情形若具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就不在此限。

而所謂的『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是指夫妻有不堪同居或不宜同居之事由,或依其情形要求夫妻同居為不合理者而言(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676號民事判決參照)。這些情形都是要就具體個案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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