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戲碼!台語歌星陳盈潔教唆偽造有價證券高院改判無罪!
2020-02-14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語歌星陳盈潔,唱紅過《風飛沙》、《海海人生》等膾炙人口歌曲,被控向邱姓友人借280萬元,6年多前涉教唆親大姊假冒親小妹名義開立本票做擔保,卻賴帳不還而被控詐欺,一審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判陳盈潔3年2月,陳否認犯罪,上訴仍堅稱沒叫大姊冒簽本票,堅稱無罪,高等法院今上午大逆轉,改判陳盈潔無罪;檢方可上訴。
高院尚未公佈改判無罪理由;陳盈潔今未到庭聆判。
檢方起訴指稱,陳盈潔於2013年10月間,開了一張到期日為2014年2月21日的本票給邱,但邱要求她須另找一人來共同背書,否則拒收本票;陳盈潔便回家與胞姊陳乃嘉商量,決定由陳乃嘉在本票上偽簽妹妹陳郁心的名字。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陳乃嘉自首冒用小妹之名簽發本票,桃園地院認定有罪,因符合自首條件而獲減刑,判她1年7月徒刑、緩刑3年,未上訴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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