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傷害、虐待毛小孩可處重刑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毛孩兒是陪伴人類的好朋友,騷擾、虐待或傷害,甚至殺害牠們,動物保護法有重刑可處罰加害者。
動物保護法第2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1.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2.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動物保護法25之1條
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主管機關得公布違法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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