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法
警方高層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公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自6月初爆發至今,警方拘捕了2363人;單是過去4天,拘捕了241人,年齡由12至54歲不等,罪名包括非法集結、暴動和違反禁蒙面法等。
港府於5日開始實施禁蒙面法。
此法上路,只要用任何物品遮住臉,最輕可罰款,最重甚至可判刑坐牢。
此外,過去4天,警方在驅散示威者的行動中共發射367枚催淚彈、106發橡膠彈、15發布袋彈和25發海綿彈,另有14名警員受傷。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0-08/30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