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殺前女友洗劫財物,冷血凶手陳x霖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陳x霖債務纏身,竟覬覦前女友存款,佯稱「最後一次聊天」將她騙到摩鐵迷昏洗劫財物,勒斃後淫屍,還用她的手機傳LINE回覆被害人室友,製造仍存活假象,並於伴屍期間外出買毒品、泡麵。一審考量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這對男女朋友前年六月分手後,陳男得知戴女戶頭還有逾二十萬元存款,因本身債務纏身,又不滿被提分手,同年七月九日晚間備好FM2,佯稱約她最後一次聊天與喝酒,成功載往摩鐵。
七月十日凌晨十二時,陳男將FM2摻入啤酒罐哄戴女喝下,見藥效發作先洗劫財物,戴女發現被下藥、起身想走,陳男勒住她脖子致死,又因她的室友頻頻叮囑要她準時回家,陳男用她的手機傳LINE回覆,讓室友誤以為她沒事,另陳男雖想姦屍,礙於無法勃起作罷。
陳男還用戴女的手機登入網路銀行,轉帳十萬元到自己戶頭,並冒用她的信用卡繳納自己電話費,也拿她皮包內兩千元外出買毒品、泡麵。
戴女父當庭痛哭 請求判處死刑
陳男當晚就落網,起初說是感情衝動殺人,被檢警查出下藥後才改口,甚至還說原本他們是要情侶殉情。死者父親當庭痛哭表示,陳男不斷騷擾女兒,為的就是錢,陳男把女兒當作提款機,女兒都有寫在日記內,請求判處死刑。
新竹地院考量陳男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也對死者父母表達歉意,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認為檢方上訴雖求處死刑,卻未說明理由,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陳男另被判賠死者四名親人,共七百二十七萬元確定。記者昨致電代替死者家屬提起民事求償的魏廷勳律師所任職事務所,無人接聽無法取得回應。
【強盜殺人罪】劫財殺前女友噁淫屍法官尚非殘忍惡劣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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