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也騙
一審刑事查明莊男涉向女友詐財情節、依詐欺取財罪判莊男1年2月徒刑;刑事庭也宣告要沒收莊的65萬元犯罪所得。屋漏偏逢連夜雨的是連莊的女友也對莊提出附帶民事求償,一審民事庭判莊男還要賠這65萬元、加計利息給鄭女。法官並查出莊男是月薪僅3萬元的業務工作人員。
鄭女主張,她與莊男相識時,莊自稱是身心科醫師,雙方於2017年1月開始交往,莊男利用她對其信任及有意投資的機會、騙稱「資本額太少,無法自己做投資,我靠投資賺很多錢,可以幫她投資、保證獲利,自己也投入上千萬元一起投資」。
鄭女說,她信以為真,於2017年3月、5月到7月間先後匯了4筆錢共65萬元到莊男的金融機構帳戶。直到同年12月間,鄭女因亟需用錢、要求男友返還這些投資款,莊男竟百般推諉、還說他帳戶有異常大筆資金進出遭到列管,暫時無法使用帳戶、無法返還款項,她才醒悟是被騙了!提告經台南地檢署起訴,台南地院依詐財罪判莊男1年2月徒刑。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