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家事聲請調解狀(請求終止關係及賠償損害-748號解釋施行法)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9-1.html
聲請之爭議情形
(一)聲請人與相對人於民國○○年○月○日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748 施行法」)第 4 條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初尚相安無事,並有未成年子女○○○為(□原告□被告)之親生子女,經(□被告□原告)收養,不料相對人經常無故毆打聲請人,有歷次診斷書○張可證,並經貴院判處相對人傷害罪刑在案(○○年○字第○○○號)。且相對人尚與○○○合意性交,當場為聲請人查獲,亦經貴院判處相對人有期徒刑○○確定在案(○○年○字第○○○號),現正在○○監獄執行中。
(二)聲請人受相對人不堪同居之虐待,相對人又與他人合意性交,且惡意故意遺棄聲請人及子女於不顧,故而聲請人請求終止關係。且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其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應由聲請人為之。又本件離婚的原因,全係相對人故意所致,相對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為此聲請貴院調解如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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