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南韓濟州島發生的「女駕駛酒後撞入藥局並拒絕酒測」事件,本文以韓國《道路交通法》之酒駕門檻、拒測刑責、行政處分與再犯加重為主軸,並與台灣規範橫向比較,解析刑民責任與旅外風險。
濟州島近期傳出嚴重酒駕事故:兩名 20 多歲女子酒後駕駛租來的車輛,失控撞入藥局,造成店內玻璃碎裂、貨架倒塌。警方到場後,其中一名女駕駛不僅態度囂張,還拒絕接受酒測;其血液酒精濃度據報已達到吊銷駕照標準。警方依《道路交通法》偵辦,並調查同行女子是否涉及共犯或縱容行為。
韓國對酒駕採取高強度管理。依官方法規與政府法律服務網站整理:血液酒精濃度(BAC)達 0.03% 即屬酒駕,警方於認為有必要維護交通安全時,得要求駕駛接受酒測;駕駛有依法配合義務。對於拒絕酒測,法律設有獨立刑罰:通常為有期徒刑 1 至 5 年或罰金 500 萬至 2000 萬韓元;若合併過往違規次數或重度情節,還可能面臨加重處罰與吊銷駕照。
| 重點 | 內容 | 法源摘述 |
|---|---|---|
| 酒駕定義 | BAC ≧ 0.03% 即屬酒駕;係 2018 年事故之後提高嚴管標準。 | 《道路交通法》Art.44(禁止酒駕);門檻 0.03%。 |
| 酒測義務 | 警方得要求酒測,駕駛應配合。 | Art.44(2) 警方得命酒測、駕駛負協力義務。 |
| 拒測刑責 | 拒絕酒測屬犯罪:1–5 年徒刑或 500–2000 萬韓元罰金。 | Art.148-2(2)2 拒測處罰;再犯或結合其他違規時可加重。 |
| 酒駕量刑級距 | BAC 0.03–0.08%、0.08–0.2%、≧0.2% 對應不同刑罰級距與罰金範圍。 | 實務量刑與官方解說彙整。 |
| 行政處分 | 依 BAC、前科與事故狀況,可能記點、吊扣或吊銷駕照;拒測與高 BAC 常直接吊銷。 | 交管標準與實務彙整。 |
註:下段提供具體官方來源節錄與延伸閱讀。
實務上,拒測常被視為阻卻取證、妨礙判斷醉態之行為,因此有獨立且不低於酒駕本身的刑度。若同時發生交通事故(例如撞入商家造成財損或人傷),再加上拒測,刑事與行政後果會疊加:一方面就酒駕或危險駕駛部分論罪科刑,另一方面就拒測另科刑責,另行處以駕照吊銷或記點升級。若具再犯、重大財損、人身傷害等因素,法院量刑通常更趨從嚴。
值得注意的是,韓國 2018 年後的政策方向以「強化一般預防」為核心——通過降低門檻到 0.03%、提高拒測刑度、擴大吊銷情形,以提升駕駛人風險認知。這也是為什麼對旅客或外籍人士而言,「喝酒就不要碰方向盤」是最安全的合規策略。
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門檻為 BAC 0.15mg/L(呼氣)或 0.03%(血液)以上即可認定酒駕;拒測同樣有高額罰鍰與吊照,且屢次違規加重。共通趨勢是兩地都把拒測視為高風險行為,透過高罰與吊銷來提高遵法誘因。
然而韓國在 0.03% 即觸法、拒測入刑且刑期上限可至 5 年,整體刑事處罰更重;加上外籍人士若受重罰,還可能牽動移民法上的停留審查與遣返風險(行政機關裁量)。
- 喝酒=不開車。以大眾運輸或計程車替代。
- 若警方要求酒測,依法配合;拒測更重。
- 事故現場務必留置協助、報警通報並聯繫保險。
- 租車前確認保險範圍(人損、財損、免賠額)。
- 外籍身分如涉重罰或刑案,留意簽證/停留資格影響,儘速求助律師。
本案類型牽涉三條線:刑事責任(酒駕與拒測)、行政處分(吊扣/吊銷、記點、罰鍰)與民事賠償(藥局財損、醫療損害、營業損失等)。在韓國,刑事與行政處分不妨彼此並行;保險理賠是否受限,取決於保單對「酒駕」與「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排除條款。
若涉外籍人士,除刑事程序外,還可能面臨出入境機關的裁量審查(例如受 300 萬~500 萬韓元以上罰金者,可能觸發較嚴格的停留審查)。因此,涉案後的首要重點在於:立即停車救助、主動通報、完整配合、保存證據與及早法律協助。
為何各法域近年紛紛提高拒測刑度?核心在於取證必要與公共危險的本質:酒測數值是客觀評價醉態與因果關聯(事故、危險駕駛)的關鍵證據。一旦拒測普遍化,酒駕防制將失去基礎。韓國在幾次重大酒駕事件後,確立了「低門檻+高拒測成本」的組合拳來維持一般預防。
當然,刑度與人權保障的比例原則仍需拿捏。韓國憲法裁判實務也曾討論某些加重條款是否過嚴而違憲;整體方向則是在保障交通公共安全與避免過度處罰之間求取平衡。
濟州島本案凸顯兩個底線:其一,韓國酒駕門檻低(0.03%)且量刑偏重;其二,拒測本身是犯罪,往往比單純酒駕更重。事故與拒測的疊加效應,使行為人同時承擔刑責、行政處分與民事賠償,外籍人士還可能牽動停留資格。對旅客最安全的準則很簡單──喝酒不開車;接受且配合酒測;事故即刻停留救助與通報。
實務建議:行前買足保險、掌握當地酒駕門檻與拒測後果、聚會務必安排代駕或大眾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