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控管不佳
44歲的朱女從去年3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代價受託,從週一到週五白天時段在她家中照料余姓男嬰,同年5月間她照顧男嬰時情緒失控,接續將男嬰摔到床上數次,致其受有受虐性腦傷、瘀青及疑似肢體多處骨折,朱見男嬰呼微弱才通知其母親送醫急救。
朱女坦承因情緒失控,多次將男嬰拋、摔在床上,但她辯稱自己因罹患憂鬱症合併焦慮症、睡眠障礙及甲狀腺高能症,導致身心狀況不佳而犯案,請求給予緩刑,但歷審認為她的病症是案發後才去就診,難認與此案有直接關聯性,將她判刑1年8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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