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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迷上改裝車與一名醫師搞成外遇,判決結果卻僅僅外遇賠償30萬而已

2020-06-22


一名擁有6千多萬資產的張姓小開,原本婚姻美滿,但2年前太太迷上改裝車,與社團內的沈姓醫師有曖昧關係,先生為了「抓姦」混進她們的私人「臉書社團」,截取2人的「恩愛照」,向彰化地院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告訴,求償200萬元,法官判決張男勝訴,沈醫師應賠30萬元給張男,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經營自己的公司,太太就在他的公司上班,2人育有2子,張名下有房屋2幢、土地多筆,投資多元,申報的財產總額約為6221萬元。

張男的太太是現年37歲的黃女,嫁給他已有12年,2人原本婚姻生活美滿,物質生活富裕,豈料2018開始,黃女迷上改裝車,開著先生送她的BMW馳聘於多個改裝車社團,立即成為社團內的風雲人物。

但先生張男在公司聽到許多耳語「老闆娘愛上○○醫院的醫師…」,沈男大黃女6歲,也是汽車改裝社團的成員,經常參加國內改裝車比賽,拿下多次冠軍。

張男經由朋友告知,展開抓姦,卻苦無所獲,後來「混」進太太加入的改裝車臉書社團,由於是「私人社團」,太太和沈男大膽用照片「曬恩愛」,畫面中黃女與沈男緊密相偎,面露微笑,貼臉合影,沈男甚或有作勢親吻臉頰之舉措,又或以右手環抱入懷,2人宛如熱戀。

他又從太太車子行車紀錄器發現她和沈男出遊,在車內親吻和調情的聲音,太太還告訴沈男「我很怕被(先生)抓到」。張男氣炸,拿著這些照片到法院提告,要求沈男賠償他200萬元的精神損失。

但沈男辯稱,上述照片都是團體出遊,大家起哄所照,互動過程並未逾越正常男女社交範圍,他也不知黃女是已婚之人,對於200萬元的求償,他不能接受。

審理的法官表示,黃女多次攜先生和兒子參加車聚,沈男怎可能誤認黃女是未婚,而黃女是有夫之婦,與人互動應保持基本理性,維持一定的社交距離,上述親暱照片,實難認為2人只是一般正常的交誼來往,考量這些照片只是在「私人社團」流傳,沒有大舉散佈,若賠償200萬元似嫌過高,考量原告受害情況及被告財力,應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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