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請勿喝酒
3人命喪車禍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
物流貨車司機朱汶珽8月24日凌晨開貨車時,在車上喝了含酒精的提神飲料保力達,載女友要前往龍潭區、行經蘆竹區大竹路時,因高速過彎失控打滑撞擊5人,其中2名環保志工、1名保全人員不幸死亡,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將朱汶珽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24日凌晨1點多,沒有駕照的朱汶珽(26歲)開著物流貨車前往蘆竹區一處便利商店送貨,工作結束他開著貨車載女友要返回龍潭區女友住家,卻邊開車、邊在貨車內飲用含有酒精的保力達加維大力。
檢方說,當天清晨6點多,他疑因不勝酒力,以70公里時速行經大竹路一處彎道時失控,貨車打滑向車道外側偏離,撞擊路旁的3名環保志工、2名路人,還有停放路旁的4輛自用小客車被波及。
其中葉姓保全人員與謝姓、黃姓2位女環保志工都因閃避不及,被貨車撞擊後身受重傷,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不幸死亡,檢方說,朱汶珽肇事後接受酒測,酒測值高達0.64MG/L,因他飲酒後,「漠視其他用路人安全」,仍駕車上路,致3人死亡,檢方除依「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車致人於死罪」將他提起公訴,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已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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