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校花同租一處凍未條偷拍!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
2020-07-14
男大生阿榮(化名)因愛慕媲美校花的同學小玉(化名),涉嫌在租處持手機偷錄她沐浴,畢業後竟想藉此要脅她交付沙龍照,結果東窗事發被判刑外,橋頭地院並要他賠償20萬元撫慰金定讞。
2018年6月3日下午,阿榮在高雄市住處,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該沐浴照片及訊息予小玉,要脅她交付多張沙龍照,小玉始知2年前被偷拍之事,憤而報警處理,並因飽受精神折磨,向阿榮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阿榮坦雖承偷拍,但指小玉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過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和解。
據了解,2016年初,大學同學阿榮和小玉在桃園市一棟大樓租屋,由於小玉身材苗條、外表清秀、長相甜美、皮膚細白,可媲美校花,阿榮因而對她仰慕已久。有一天,阿榮在租屋處3樓浴室走廊外,赫然發現小玉正在沐浴,一時興奮凍未條,涉嫌持手機竊錄照片1張。
橋頭地院刑庭調查,據小玉提出雙方對話內容,阿榮因喜歡她,所以偷拍沐浴照片,欲強迫她交付多張美照欣賞,阿榮涉及刑案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
另承辦民事的法官,審酌兩造為同學,本來就相識,現就讀研究所的阿榮,未將竊錄內容公開或散布、流出,對碩士畢業的小玉造成精神上傷害並未擴大,及考量偷錄次數等情形,認為他賠償20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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