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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拆招牌摔死 雇主過失致死判拘役30天

2020-08-23


苗栗縣頭份市一間手搖飲料店於去年進行拆除招牌作業時,邱姓員工以繩索綑綁招牌時不慎從2樓摔下,因頭部創傷、顱內出血等送醫後不治。邱男家屬認為老闆未提供合適安全裝備告上法院,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近期依過失致死判處老闆陳男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元折算1日。

事發當時,已故邱男並未配戴安全帽, 現場也無工作台,邱男於綑綁招牌,以人力搬運時,不慎從2樓摔到地面,之後因傷勢過重搶救不治。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身為雇主的陳男,對員工從事拆除招牌作業時安全措施,負有相當注意義務,避免員工因安全措施不足發生墜落意外。

法官認為邱男摔落與陳男過失行為具備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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