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叫UBER遇到正妹司機 手來腳來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
2020-01-14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大學畢業後從事UBER車輛派遣的「麻衣」(化名),凌晨搭載酒後陳男,一路聊天還算正常,陳男快下車前竟覬覦麻衣美色、示好,停車後竟強壓上身,強吻麻衣雙唇及臉頰、抓捏胸部,強制猥褻得逞,麻衣不斷大聲尖叫反抗,陳男清醒說了對不起後下車,此案陳男被依強制猥褻判6月徒刑,民事法庭判還須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14日(俗稱白色情人節)深夜,陳男與友人歡唱飲酒後,叫了UBER群組派遣車子,群組派了麻衣的車子過去,當晚由麻衣駕駛自小客車搭載陳男返家,凌晨時分將抵達陳男目的地,一路上兩人聊天談笑還算正常。
陳男下車前覬覦麻衣美色,突然藉幾分酒膽向麻衣示好,但不顧麻衣反抗、拒絕,車子快抵達目的地時突然強壓麻衣身上,麻衣趕緊煞車停下,陳男接續又強吻雙唇及臉頰,伸手抓捏胸部,而強制猥褻得逞。麻衣不斷尖叫,陳男才突然清醒一般,說了聲對不起才下車離去。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麻衣說若不是她強力反抗,大聲尖叫,傷害恐怕不只是強制猥褻程度,而車內空間極小,突然遇到襲擊,過程驚恐萬分,精神打擊難以磨滅,請求精神慰撫金60萬元。
被告在刑事庭審理時坦承犯行,被判處6月徒刑確定。民事庭法官審酌麻衣是UBER司機,深夜偶然受派搭載被告,於抵達目的地後突遭被告強制猥褻,當下確實驚恐萬分。
審酌被告強制猥褻手段、情狀,以及原告為大學畢業、從事計程車司機工作、收入不穩定、在外租屋;被告為專科肄業、先前從事房屋仲介、去年年收入約20幾萬元,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請求慰撫金數額,以20萬元為適當,超過的部分不應允許。
專業法律諮詢 www.myline.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