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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雙重判
被害人馮男逃過死劫,目前仍需植皮、復健,高雄地檢署認定戴男(62歲)、鍾女(42歲)涉嫌殺人未遂,因製造具殺傷力的土製炸彈,還涉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2人均否認有殺人意圖,強調只是想嚇馮男,鍾女也為戴男說話,供稱只是想「惡作劇」一下,怎知爆炸威力如此強大,高雄地院今午宣判,並未採信被告說詞。
據了解,鍾女稱與設計公司馮姓負責人疑有債務糾紛,向好友戴男抱怨2013年至2016年間,馮陸續向她借了1000多萬元,知名大學電機系的戴男決定替她出頭,特地從北部南下高雄,2人一起到五金行購買製造炸彈的材料,製成爆裂物包裹,再變裝成快遞,送爆裂物至馮男的公司門口,員工將包裹送進辦公室桌上,馮男打開時引爆受傷。
2人犯案後,鍾女開車載戴男到高鐵左營站搭車返北部住處,戴男家人全然不知,直到警方北上新北市逮人,戴妻才知高雄爆炸案是丈夫所為,不敢置信,高雄檢警再到屏東帶回鍾女,突破心防宣布破案,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槍砲案,判決戴男9年半徒刑、鍾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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