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易詐貸5.8億 揚華科技負責人詹世雄、林家毅判刑14年
2019-11-28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詹男等人用假交易來美化財務報表虛增24億元,營造公司業績大幅上揚的假象,拉抬公司股價,還跟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發行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億元,導致投資者誤信掏錢投資,詹等人還向銀行詐貸5.8億元。
判決指出,詹世雄(54歲)、林家毅(42歲)掌握揚華科技(4703)、安揚材料科技、綠能系統科技等10餘家公司,卻從2012年3月到2015年6月,與宇加科技(6250)、駿熠、佳營、銥光科技等多家公司,互買對方公司LED晶片、晶圓、大圓片、磊晶片等產品,實際卻是紙上作業假交易,或是將訂單數量灌水、交易與訂單產品不符的下腳料。
雖在檢方偵查時有自首、自白部分犯行,但法院開庭時2人卻互相推諉,新北地院認為詹世雄、林家毅都是揚華實際負責人,卻造成投資人受損害,嚴重影響金融秩序,至今仍積欠銀行1.7億元,可見並無真誠悔悟,因此判詹世雄14年,林家毅14年2月徒刑。可上訴。
揚華假交易詐貸案造成890名投資者蒙受鉅額損失,被害人透過投資人保護中心提訟,法院已判決詹世雄、林家毅等人須賠償投資者共9億餘元確定。
另外,涉案的宇加科技前負責人孫國彰、佳營負責人董正文逃亡遭通緝中。同案被告駿熠公司董事長高英昶、桑緹亞董事長江漢彰等22人,則判處2年1月至2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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