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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墾丁侯尊中判賠2.6億 因買六福莊沒付尾款

2019-11-28
台北地院勘驗六福開發、墾丁渡假村及中聯墾丁公司所簽署的契約內容,認定應由中聯墾丁公司承擔尾款,今判中聯墾丁及侯尊中應連帶給付2.6億元。中聯墾丁公司負責人侯尊中2015年擔任墾丁渡假村公司負責人期間,墾丁渡假村以9億元買下位於屏東車城鄉的墾丁「六福莊」渡假飯店,後來六福開發沒收到2.6億元尾款,提告向侯尊中及中聯墾丁、墾丁渡假村公司連帶求償2.6億元。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鋼鐵家族改作旅館」一度在市場傳為佳話,不料近年富驛經營出現危機,股價暴跌,2017年3月28日上午召開股東臨時會更爆發經營權之爭,侯尊中被黃偉耀和堂妹侯嘉禎聯手拔除董事長,也引發多起官司,台灣生產H型鋼大廠東鋼(2006)侯家第二代侯尊中,2002年和新加坡富麗華集團(Furama)第二代黃偉耀合作,在北京中關村成立第1家富驛酒店,此後事業版圖不斷擴展,2012年回台風光上櫃,公告每股申購價格78元,同年5月29日掛牌上櫃,股價旋即衝破90元大關。

2015年3月26日六福開發與墾丁渡假村簽屬買賣契約後,由侯尊中等人簽立擔保協議書,擔保中聯墾丁公司承擔4.1億元債務的履行,侯尊中則以自己及墾丁渡假村公司、中聯墾丁公司法定代理人名義簽定補充協議書。事後六福開發因未收到2.6億元尾款,向侯尊中、墾丁渡假村及中聯墾丁公司連帶求償。

判決指出,六福開發2015年1月30日以9億元將位於屏東車城鄉的墾丁「六福莊」渡假飯店賣給墾丁渡假村公司,雙方約定付款方式分三期,第一期由買方簽約後3日支付1億元,第二期由買方於賣方依約繳付土地增值稅款完稅後,5日內給付1億元,第三期買方應於買賣標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日給付7億元。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北地院認為,當時六福開發曾與墾丁渡假村及中聯墾丁公司另簽訂債務承擔協議書,約定後續將由中聯墾丁公司承擔買賣墾丁「六福莊」渡假飯店的尾款價金4.1億餘元,但最後六福開發仍有2.6億餘元未收到,應此判決中聯墾丁公司、侯尊中應連帶給付2.6億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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