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殯葬管理處前課長胡燕鵬收賄百萬包庇違法墓園 依貪污罪判刑11年
2019-12-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前課長胡燕鵬,向私營業者「玫瑰園墓園」收賄120萬元,指導業者出具假資料,以宗教名義申請權源,再於審核時「放水」,遭法院依貪污罪判刑11年。高雄市政府並將胡男移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判胡男撤職,停止任用3年。
決指出,胡男在任職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長期間,負責審核民眾私設的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殯葬設施,他明知玫瑰墓園非「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募建的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墓園,竟指導業者尋求宗教團體出具假資料,再於審核時「放水」核准申請,事後收賄120萬元。
一審高雄地院則認定胡男貪污犯行,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1年,褫奪公權7年,全案已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事情曝光後,胡男即被調往高雄市鹽埕區公所擔任視導,高雄市府並記他一大過,司法偵審期間,胡男也遭裁定羈押,直到今年3月間才以120萬元具保停押。
全案雖尚未確定,但公懲會認為,依照一審判決定容,胡男除觸犯刑事法律,並有違公務員應誠實、清廉的要求,嚴重戕害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自有懲戒必要,依照高雄市府提供的資料,足認其違失事證明確,遂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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