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判當選無效 屏縣議員潘淑真又遭依違反選罷法判刑2年半
2019-12-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11日才被高雄高分院判決民事當選無效解除縣議員職務的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潘淑真,今天下午再被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遞奪公權4年。
潘淑真是屏東縣議會連任5屆的資深縣議員,去年選舉被檢方查獲授意陳姓等多位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的代價賄選,檢方曾聲押多位樁腳獲准,收賄選民還陸續繳回賄款6萬多元,潘淑真被諭令10萬元交保。
全案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經過法院1、2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解除其縣議員職務,刑事的部分,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遞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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