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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偷拍共有12筆結果

  • 【性騷擾防治法】噁男出沒!麗寶水上樂園爆男子當眾偷拍,手機竟藏有大量「泳裝照」

    1名女子日前和男友去台中馬拉灣水上樂園遊玩,卻碰上1名男子拿手機偷拍,男友和多名見義勇為的民眾發現後當場壓制在地,該男子手機內竟然有大量年輕女子的泳裝照,數量之多,看30分鐘都看不完,即使影片無「私密」照片,影片也不涉及妨害秘密,但受害者堅持提告,大甲警分局受理後,今天已依違反性騷擾法送辦。 大甲警方9月24日下午4點45分獲報,后里區麗寶樂園天晴廣場有人打群架,4個打1個,警方趕赴現場,現場已無打架、聚眾鬥毆情事,經了解,22歲的張姓男子、21歲李姓男子、22歲石姓男子和22歲李姓男子,在麗寶樂園馬拉灣的置物櫃發現55歲范姓男子手持手機涉嫌偷拍,經詢問范男為何偷拍,范男不予理會,轉身就走,4名男子上前追問,一言不合,壓制在地。 被偷拍的陳姓女子在IG發文,她跟男友去玩水時,下午3點就看到范男不斷偷拍,除了她以外還有多名泳衣女子也被拍;直到下午5時,她發現又被偷拍,男友和多名男子上前攔阻范男,要求交出手機。 陳女在警局內查看范男手機時,發現內部有大量影片,連慢動作都有,觀看30分鐘都看不完,10個影片中有8個是年輕的泳裝女生,最後她找到自己被拍攝的畫面,「就是對著我拍,當然臉、胸跟臀都有入鏡,我身為一個女生,看到這些東西就不想簡單放過他」。 影片曝光後,有網友說「這種人,就該吉死他」、「好正義」、「你們超勇敢」,也有女網友說「他上次就是假裝講電話但是手機一直往我們這邊」。 也有人說,「我還是覺得公開場合拍真的沒什麼~那個人是有拍到很私密的地方嗎」、「你這樣反而錄下自己犯罪現場,公共場合並沒違法」、「如果是路上拍比基尼沒什麼問題吧」。 警方初步檢視范男手機影像,並未涉及妨害秘密,但被害人陳女堅持提告,今天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2022.09.28

  • 【妨害秘密罪】恐怖文化男大生,持手機潛入女廁偷拍,遭起訴!

    文化大學驚傳偷拍狼!22歲劉姓男學生去年在潛入大義館2樓女廁,趁女學生如廁時,拿手機從隔壁廁所下方隔板縫處,由下往上拍攝,第2次又潛入6樓女廁以同樣手法偷拍,遭機靈女同學發現,立刻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將劉姓男同學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分論併罰,手機、照片宣告沒收。 起訴指出,劉姓男大生去年5月5日晚間18時許,跑到理學院大義館2樓女廁,趁女學生小凡(化名)上廁所時,拿出有錄影照相功能的手機,從隔壁廁所下方隔板縫處,由下往上拍攝小凡廁所畫面。 同年10月14日下午14時許,又潛入大義館6樓女廁,以同樣手法偷拍女學生玲玲(化名),當場被玲玲發現,害怕又氣憤的玲玲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在同日下午4時許將劉男手機查扣。 劉男在警詢、偵查時坦承犯行,檢察官根據2名女學生證詞、扣押物品、監視器畫面等,依妨害秘密第315-1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罪嫌起訴,犯意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偷拍的照片、影片宣告沒收。

    2022.04.15

  • 【身體隱私部位罪】碩士一隻狼 偷拍女學生上廁所全程

    台北一名25歲蕭姓男子2021年在淡江大學的大樓9樓女廁偷拍一名女生上廁所,拿著手機從廁所隔間下方偷拍上廁所的過程和女子下體、臀部等隱私部位。士林地方法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他需執行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蕭男2021年是碩士生,2021年3月、4月間,在淡江大學偷拍一名女生上廁所,女生遭二度偷拍後,立即警局報案提告,警方循線查獲蕭男,並從他的租屋處內電腦中查到6段偷拍影像,其中,還有其他女子受害。 法官審酌,蕭男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竊錄女子如廁過程嚴重侵害他人隱私,造成女子身心恐懼,事後未能達成和解、未取得原諒,全案蕭男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2罪,各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需執行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22.01.10

  • 【妨害秘密罪】偷拍女子浴室洗澡,攝狼形跡敗露被判刑

    葉男摸黑從浴室窗外高舉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被識破。(示意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葉姓男子多次利用晚上從浴室窗外高舉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被害人發現後氣得報警抓人,葉男形跡敗露,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屏東地院法官判他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葉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住戶1樓浴室每到午夜便透出燈光並傳出盥洗聲,為滿足偷窺慾望,去年7、8月間多次利用夜間跑到浴室外,隔著窗戶高舉具有攝影功能的手機,偷拍浴室內女子洗澡,被害人查覺異狀,發現窗外有「攝狼」,隨即報警處理。 葉男將偷拍影像存在自家電腦內,不時觀賞回味,警方據報後,根據被害人住處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葉男涉有重嫌,持搜索票循線找上門,在葉男電腦中查扣物證,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葉男事後坦承犯行,表達悔意,檢方認為葉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屏東地院法官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2021.08.11

  • 和校花同租一處凍未條偷拍!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

    男大生阿榮(化名)因愛慕媲美校花的同學小玉(化名),涉嫌在租處持手機偷錄她沐浴,畢業後竟想藉此要脅她交付沙龍照,結果東窗事發被判刑外,橋頭地院並要他賠償20萬元撫慰金定讞。 2018年6月3日下午,阿榮在高雄市住處,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該沐浴照片及訊息予小玉,要脅她交付多張沙龍照,小玉始知2年前被偷拍之事,憤而報警處理,並因飽受精神折磨,向阿榮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阿榮坦雖承偷拍,但指小玉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過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和解。 據了解,2016年初,大學同學阿榮和小玉在桃園市一棟大樓租屋,由於小玉身材苗條、外表清秀、長相甜美、皮膚細白,可媲美校花,阿榮因而對她仰慕已久。有一天,阿榮在租屋處3樓浴室走廊外,赫然發現小玉正在沐浴,一時興奮凍未條,涉嫌持手機竊錄照片1張。 橋頭地院刑庭調查,據小玉提出雙方對話內容,阿榮因喜歡她,所以偷拍沐浴照片,欲強迫她交付多張美照欣賞,阿榮涉及刑案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 另承辦民事的法官,審酌兩造為同學,本來就相識,現就讀研究所的阿榮,未將竊錄內容公開或散布、流出,對碩士畢業的小玉造成精神上傷害並未擴大,及考量偷錄次數等情形,認為他賠償20萬元,比較合理。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2男佯稱黑道唱歌賴帳還開槍 依恐嚇危害安全等三罪,分別判1年、1年6月不等徒刑

    2020.07.14

  • 妹妹被男友偷拍性愛過程,哥哥為了報仇竟然強盜取財遭判刑4年

    余姓男子聽到郭姓乾妹哭訴遭李姓前男友偷拍性愛影片,有輕生念頭,夥同潘姓男子持膠帶綑綁李男,並施以暴力毆打,還逼簽30萬元本票、強盜6000元現金等財物,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余男是因一時衝動犯案,有「情輕法重足堪憫恕」情形,予以減刑,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余男4年徒刑、潘男3年8月徒刑。 遭李男偷拍裸照的郭女,因從余男手中拿走李男的存摺及提款卡等物,也被依收受贓物罪,判處拘役50日;至於李男涉嫌偷拍及恐嚇部分,法院日前已判他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郭女因為遭李男偷拍性愛過程,有輕生念頭,打電話向乾哥訴苦,余男獲知後,於2018年5月1日凌晨5時許,夥同潘男殺進李男住處,趁李男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以膠帶綑綁手腳,要求他支付遮羞費,並持玩具槍、鋁棒等物圍毆,結束後再強盜提款卡、存摺及6000元現金。 李男事後報警處理,審理時,余男辯稱本票及現金是遮羞費,且因為聽到乾妹有輕生念頭,李男又有黑道背景,才會帶玩具槍前往現場,最後他確實拯救乾妹性命,本案適用「緊急避難」情形。 合議庭認為,余男等人前往該處時,郭女尚未與李男談及賠償遮羞費一事,李男亦未同意賠償,2人卻以膠帶綑綁,施以暴力逼簽本票,並奪走現金等財物,確有不法所有意圖,且2人的目的是逼迫李男給錢,非拯救郭女輕生,李男當時又處於睡眠狀態,不符合緊急避難要件。 不過,合議庭審酌余男是因一時情緒衝動而犯案,與一般強盜財物犯罪情節、動機有別,潘男則是聽命行事,加上李男屢傳未到,以致於無和解機會,若處以加重強盜法定刑最低度刑,尚嫌過重,有情輕法重足堪憫恕情形,予以減刑。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彰化女子網路散播武漢肺炎死者足跡的假訊息,被抓後罰款三萬元!

    2020.05.14

  • 桃園翻版的李宗瑞!偷拍性愛影片,遭到高等法院重判12年八月

    自封「蘆竹王陽明」的富少李威德涉拍攝自己與女友、女網友共5人的性愛影片後PO網,被害人中,年紀最輕者只有15歲,檢警搜索時查扣李偷拍的性愛影片多達300G,非常驚人,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今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重判他應執行10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外得易科罰金的罪判刑2年8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26歲的李威德,2016年和女友交往期間,多次偷拍彼此性交畫面,不滿對方分手就恫嚇「一定讓妳付出代價」並散布。李認識1名年僅15歲少女並誘騙回租屋處,還竊錄性愛影片,後來再用同樣手法竊錄和另名16歲女子性交過程,並PO網散佈。 不僅於此,李甚至惡言恐嚇被害女子「妳不還我的東西,我就毀妳容!」、「我滿想買把槍把妳斃了再自殺!」、「我會讓妳現在旁邊那些人看妳沒穿衣服的樣子!」等話,多位被害人因此報警,警方赴李桃園蘆竹住處搜索時,一口氣查扣他和被害女子相關性愛影片多達300G,數量相當驚人,因此被媒體形容為「桃園版李宗瑞!」。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威德對於拍攝性愛影片並散布等罪行,坦承不諱,法官痛批,被竊錄的被害女子性交影片數量非常多,且其中2人是少女,李利用她們涉世未深且與他有親密關係,竊錄性愛影片等犯行,嚴重侵害被害人的隱私,戕害身心甚鉅,事後還以影片恐嚇被害人,讓她們受有極大畏懼與痛苦,應予嚴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等15罪,判他不得易科罰金的罪應執行10年徒刑,另外,得易科罰金的罪共判刑2年8月。 上訴後,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見解,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重判他應執行10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外得易科罰金的罪判刑2年8月。可上訴。李今未出庭聆判。 李威德的言行極具爭議,曾在網路直播過程中抽K菸、吸笑氣,開車超速被警方攔下時在警員身後做出不雅猥褻的性愛姿勢,被收押期間偷偷用手機拍下影片還囂張比YA。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帶槍在身上是為了防身,男子遭判刑三年六月併罰五萬!  

    2020.04.24

  • 新北補教名師以性教育名義偷拍女學生下體,遭到判刑三年八個月

    新北市湯姓補習班老師涉嫌對3名年約15歲的少女伸出狼爪猥褻、性騷擾,甚至以教導性知識、每個人生理構造都不同為由,拍攝其中一名少女的下體照片,一審判湯3年8月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湯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湯男自2015年進入補習班,直到2017年7月離職,共猥褻、騷擾3名少女;2017年1月間,湯男請一名15歲少女到教室內,卻偷偷拉下鐵門,強吻她的額頭及鼻子;同年1月間,他發現另一名少女情緒低落,竟趁談話強行「熊抱」,並親吻她的額頭。 最扯的是,離職後的湯男仍與女學生保持聯繫,且竟帶女學生到租屋處輔導作業,並假借教導性知識及生理構造,以「每個人生理構造都不同」為由,拍攝她的下體,還觸碰她的胸部、肚子及下體,並親吻她的眼睛、額頭、嘴巴與胸部。 2018年5月間,湯男因發現女學生情緒不穩,又帶她上摩鐵,伸出狼爪猥褻摸胸及下體;同年7月底,他再度約女學生上摩鐵伸手猥褻,甚至開口要求發生性行為被拒絕。事後女學生把此事告知同樣曾遭騷擾的少女們,少女們覺得事態嚴重,討論後決定一起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湯男否認犯行,合議庭審理後依據少女及證人指述、對話記錄等證據判定有罪,斥責湯男所為嚴重戕害3名少女身心、人格健全發展,判刑3年8月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 湯不服上訴,表示坦承犯行部分,已向補習班請辭工作,配合偵審階段調查,表達悔意,並多次向被害人家長表達歉意,現所從事工作不會與未成年少女接觸,再犯可能性甚低,又有中風父親需照顧,請求從輕量刑及宣告緩刑,高等法院認為一審量處湯男的刑度及定刑為適當,因此駁回上訴。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史上最大宗海上丟包運毒案,一審判四嫌犯無期徒刑

    2020.03.30

  • 吃飽太閒?海軍上士偷拍情侶軍艦上「嘿咻」 依妨礙秘密判刑8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在海軍基隆艦服役的蘇姓上士,得知艦上有情侶正在交往,他竟偷偷拍下軍中情侶的「嘿咻」影片,還傳給同艦的同袍欣賞,影片瞬間「暴紅」,一度造成「軍心動盪」,高雄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蘇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蘇男拍到性愛影片後,把「精華」剪緝為各約3分39秒、4分58秒的影片,再透過臉書Messenger通訊軟體,將影片傳給同艦的5位弟兄欣賞,影片瞬間轟動四處流傳,情侶的軍中友人趕緊通報受害者,並逐級向上報告,才揪出涉案的蘇男。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35歲)在海軍基隆艦擔任雷達上士,他得知同艦的一對正在交往的情侶時常在輔機辦公室裡約會,於是他偷偷跑到辦公室內,用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把手機放在地上,再把軍用防毒面具等物品覆蓋遮蔽手機,順利偷拍到情侶約會、「嘿咻」的影片。 高雄地院審理時,蘇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事件發生後,蘇男第一時間沒有主動認錯,造成全艦官兵軍心動盪、互相猜忌,且迄今尚未與情侶2人和解或賠償損害或取得原諒,更造成情侶2人身心難以抹滅之傷害,因此判他有罪,全案可上訴。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好衰!執勤出車禍 救護車駕駛依業務過失遭判刑4個月

    2020.03.03

  • 色男躲女廁偷拍OL如廁被發現遭逮 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2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5日中午12時許,廖男躲在女廁內持手機偷拍OL如廁畫面,OL因聽到相機拍照聲音,與同事討論後,決定調閱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廖男所為,趕緊報警提告。 前年間,廖姓男子躲在新北市土城區某科技園區女廁內,偷拍一名OL如廁畫面,OL察覺怪異,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廖男行為,趕緊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為,廖男所為侵犯OL的心理健康權及隱私權,判決他賠償15萬元精神慰撫金。 刑事部分,法院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廖男2個月徒刑,被害者另以廖男所為嚴重侵害其隱私,求償15萬元。對此,廖男在審理時主張對方請求金額過高,且他已遭原任職公司辭退,現無業並無收入,經濟有困頓之虞。 法官認為,如廁是極私密領域,每個人應享有免於他人侵擾的獨自權,另外,OL在遭到偷拍後,發生情緒不穩、焦慮等情況,可見廖男所為侵害OL的心理健康權及隱私權,判決賠償15萬元。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 延伸閱讀->無照少年騎車高速衝撞補教師 父母連帶賠償百萬

    2020.02.19

  • 男子已婚還偷拍 下場慘曝光!

    人夫偷拍   About Us 下場慘兮兮 已婚45歲是偷拍狼王忠祥將相機鏡頭安裝在星巴克廁所層板下方,見女子進入廁所,便以手機遠端遙控,開啟相機偷拍如廁畫面,直到一名女子見有詭異紅光,報警才逮到王男。士林地院審酌王男犯後承認犯行,主動提供手機密碼給檢警等情,但未與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今依3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應執行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王忠祥於2016年10月22日上午10時許,在北市內湖區港墘路的汽車維修中心廁所內,以不詳工具竊錄女子如廁畫面及隱私部位;第二次則在去年5月24日中午12時許,進入內湖區洲子街星巴克廁所內,先將相機鏡頭裝設在廁所內層板下方,待中午12時許有女子進入廁所,王男隨即利用手機遠端遙控開啟相機錄影功能,竊錄成功。   但王忠祥持續在星巴克內偷拍到第二名女子如廁畫面時,相機鏡頭遭發現,女子立刻報警處理,王男見警方到場,倉皇離開。不過檢方早已掌握王男身分,在王男住處找到筆記型電腦6部、手機2支、攝影機2部、外接硬碟及USB隨身碟共12個。   但王忠祥在偵查拒絕認罪,直到偵查終結前承認犯行,遭檢方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且7年前就有偷拍行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今宣判,士院指出,沒有前科的王忠祥為滿足私慾,無故竊錄女子如廁畫面,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更造成3人身心恐懼、內心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但念在王男犯後承認犯行,並提供手機密碼給檢警供解鎖,態度尚可,此外,王男正積極藉由心理諮商管道矯正偏差行為;但也考量李男至今未達成和解,依法判決。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

    2019.11.01

  • 偷拍又恐嚇性侵 惡男判囚7年半定讞

    判決定讞   可惡行徑 惡狼伏法 3年前高雄陳姓男子與23歲的聽障女子援交,過程中他偷拍對方裸照,再以「傳給妳朋友」恐嚇對方,她因此割碗自殘並被迫與陳男發生性行為,最高法院斥責陳男犯行惡劣,但考量他已賠償被害人並獲她原諒,依恐嚇及強制性交罪將陳男判囚7年6月定讞。 陳男在2016年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認識自幼患有重度聽障的女子,他多次約她到汽車旅館性交易,但陳男卻趁機用手機拍攝她包裹浴巾、臀部半裸的私密照,之後女子不願再從事性交易時,他竟威脅要公開照片,逼迫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 2017年1月20日,陳男因不滿被害女子拒絕見面,他竟恐嚇她「我真的會去做,傳給妳朋友」「我選一張妳沒穿衣服的傳出去好了」,被害女子割腕自殘,並告知陳男希望他別再聯繫,但他仍持續傳訊要求她與自己做夫妻,最後被害女子報警求助。 高雄高分院認為陳男利用裸照性侵被害女子,又不斷恫嚇她致其自殘,他的犯罪手段惡劣應嚴予非難,但考量陳男已依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賠償被害女子,並獲得對方具狀表明願意原諒,將他判囚7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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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體驗「越式按摩」竟遭監視器偷拍!

    太過分了!怎麼能偷拍客人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辣媽日前到復興路一家越式按摩店消費,就在按摩、洗頭結束後準備離開時,抬頭驚見有一支監視器從上方正對著她按摩的床,氣的她到轄區光華派出所報案,警方到場檢視監視影片,發現辣媽在起身時拍到整個裸背,她認為店家不尊重隱私,提告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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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體驗「越式按摩」竟遭監視器偷拍!

    太過分了!怎麼能偷拍客人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辣媽日前到復興路一家越式按摩店消費,就在按摩、洗頭結束後準備離開時,抬頭驚見有一支監視器從上方正對著她按摩的床,氣的她到轄區光華派出所報案,警方到場檢視監視影片,發現辣媽在起身時拍到整個裸背,她認為店家不尊重隱私,提告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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