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記者王冠仁翻攝
休學中的台灣科技大學李姓女大生,去年7月在台北花博「動漫祭」,當眾掀開裙子、沒穿內褲露出「黑森林」任人拍攝私處,被民眾檢舉,台北地檢署依公然猥褻罪嫌將她起訴;李女審理期間不認罪,主張是遭到偷拍,她沒有使人觀覽私處的意圖,且「法律沒有禁止不穿內衣、內褲」;台北地院認定事證明確,今依公然猥褻罪將李女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去年7月4日與駱姓男友到台北市花博公園爭艷館參加「動漫祭」,戴假髮、身穿水手服的李女竟在戶外掀開公然掀開裙子,露出沒穿內褲的下體給眾人拍攝,引來群眾圍觀並拍照存證,也有民眾向主辦單位反映。
檢警調查,李女是自行參加,而非受邀前往,明知自己沒穿內褲,還撩裙擺姿勢供人拍照,認定她是故意公然露下體公然猥褻,北檢將她起訴。
北院去年10月開庭時,法官勸諭她還年輕、還是個學生,沒有前科,對法律條文可能有所誤解,此案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在家裡妳要怎麼露都沒關係」,公然裸露就涉及風化刑責,若認罪,會考量犯後態度而從輕審判。
但李女不願認罪,辯稱她並非「明知故露」,當時她正在調整姿勢、更換動作,雖有將裙子往上拉,但並不知道下體與臀部已露出,也不清楚民眾能否看得清楚,偷拍、竊錄者已涉妨害秘密,其中一名偷拍者和她有糾紛過節,故意拿這件事件來弄她。
北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女公然猥褻的事證明確,且犯後不認罪,今將她判處3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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