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呻吟,男友竟不理?
毒品危害切勿吸食
一名柯姓男子因徐姓女友心情差,帶著搖頭丸等毒品到一名劉姓女子住處開趴,不料,徐女混用多種毒品後,隔天凌晨2、3時出現打滾、胡言亂語、奇怪呻吟、意識不清楚等嚴重失序狀況;但柯男和劉女發現徐女四肢冰冷,卻未報警,繼續睡覺,直到15時許才發現她身上出現不明斑點,已無生命跡象,驚覺大事不妙才報警。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柯男提供毒品且延誤就醫,和劉女一起被判得連帶賠償家屬66萬元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徐女和柯男在2015年4月到劉女家中開毒品趴,期間3人飲酒作樂,但徐女隔天凌晨卻出現嚴重失序、意識不清的行為,而柯男、劉女上午11時雖發現她呈現頭下腳上狀態倒臥在床邊,四肢冰冷、雙拳緊握等異狀,卻未報警,僅將她抬至床上,並幫忙稍加按摩手腳即回去睡覺;後來,2人當日下午3時許再度返回房間時,發現徐女四肢僵硬、身上出現不明斑點,卻僅通知另名友人到場,後來才報警處理。
但當消防局人員到場後,發現徐女已無生命跡象,經法醫檢驗,死亡原因為多重藥物中毒、中毒性休克。徐女家屬痛批柯男,見她酒醉還同時服用多種毒品的危險行為時,竟都未制止,她身體出現異狀時,又延誤超過12小時就醫,對柯男2人提告過失致死等罪,並求償151萬元。
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經鑑定認為,徐女有濫用藥物史,且是自願施用,認定柯男、劉女2人過失致死罪的事證不足,均不起訴。至於,民事部分,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柯男及劉女確實未將徐女及時送醫,為導致她死亡的原因之一,應負賠償責任,但徐女自願吸食毒品,應負擔過失責任比例50%,因此柯男2人須連帶負起5成賠償責任,判應連帶賠償66萬多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