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糾紛 板模工KTV砍殺同事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10月
2020-01-07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這起KTV喋血案,發生在去年3 月5 日凌晨,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獲報轄區一家KTV發生凶殺案,警網趕抵將手還持開山刀的劉姓男子制伏逮捕,並將倒臥血泊的曾姓男子緊急送醫,才未釀成人命。
判決指出,涉案25歲劉男因與曾男平日工作有嫌隙,當天凌晨請友人邀約曾男到KTV商談。
曾男不知是鴻門宴,當日凌晨2 時32分許赴約 ,劉男正好與友人走出包廂外,一見曾男,劉男就取出預藏在身上之開山刀,朝曾男身上砍殺。
曾男見狀隨朝廚房方向逃跑,劉男則持刀在後追砍,曾男逃至廚房角落後因受傷不支倒地,並向劉男求饒,但仍遭劉男持刀朝以手護頭部,並蜷縮在地之曾男身上砍殺,致曾男軀幹及肢體多處深度撕裂傷,疑併肌腱、神經、血管損傷、出血性休克、右肱骨骨折及右脛骨骨折等傷害。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警方據報到場制止,並逮捕劉男扣得開山刀1 把。曾男經緊急送醫始倖免於難。
法院審理時,劉男雖坦承有砍人,但辯稱只是要「教訓」被害人而已,高雄地院一審仍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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