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上訴理由可之後再補-民事聲明上訴狀(不具上訴理由)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1-1-5-20.html
無上訴理由上訴是否通過得看法官臉色
上訴人是需要提出上訴理由的。不過,由於我國現行訴訟制度的二審仍屬「事實審」,並非法律審,因此就上訴理由的要求,法律並無嚴格限制,具體情形就要看承審法官的做法。有些法官會要上訴人限期提出上訴理由,否則駁回上訴,也有些法官不管這麼多,就先定二審準備程序期日,先審再說。當然,二審的開庭通知單可能會記載開庭日期(準備程序),並記載請被上訴人於收到通知後幾日內提出答辯狀到院等,然這時候對方僅有「聲明上訴狀」而無就具體事實為主張或陳述的「上訴理由」時,此時建議你還是可以寫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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