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李婉鈺拍色情影片 依妨害名譽罪判刑3個月
2020-01-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2018年間,梅姓男子在臉書PO文誹謗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之前就拍過自慰片,最近更加碼三段兩人真槍實幹的甲片,鐵定為了拉票,證明許多女人靠原始本錢搞政治」等語,李婉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名譽罪,判梅男3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年近6旬的梅男根本就不認識李婉鈺,2018年8月14日,他卻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出一段色情影片的截圖,指控截圖中的女子就是李婉鈺,還誹謗她說:「之前就拍過自慰片,最近更加碼三段兩人真槍實幹的甲片,鐵定為了拉票,證明許多女人靠原始本錢搞政治」,並於下方留言說:「三點全露」,最後甚至把文章分享到李婉鈺的臉書粉絲專頁。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李婉鈺得知後提出告訴,梅男仍斬釘截鐵地認定影片中的女子就是李婉鈺,並辯稱此事與公眾利益有關,李婉鈺又是公眾人物,大眾有權知悉,這是適當的評論。
法官則認為,影片中的女子並非李婉鈺,梅男未盡合理查證,亦未提出任何證據,只憑個人片面臆測,斬釘截鐵地斷定該女就是李婉鈺,足以使他人對李婉鈺問政能力及專業形象產生負面觀感,而損及李婉鈺的名譽,更何況,他使用的文字都是極度貶抑、羞辱李婉鈺的從政形象與性別,已脫離中肯、適當評論的範疇。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