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事 依行政訴訟法第 28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51 條第 2 項規定,無訴訟能力人有為訴訟之必要,而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代理權者,其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受訴法院之審判長,選任特別代理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marryassociation.com 行政訴訟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狀(親屬或利害關係人聲請)
依行政訴訟法第 28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51 條第 2 項規定,無訴訟能力人有為訴訟之必要,而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代理權者,其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受訴法院之審判長,選任特別代理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marryassociat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