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牙醫竟1卡2用偽造病歷詐數十萬 判罰40萬檢方給她緩起訴2年處分
2020-02-11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中市50歲柯姓女牙醫師利用為患者看牙病機會「過兩次卡」(看一次病卻刷兩次卡),偽造患者就醫紀錄,再向中央健保署詐領22萬餘元的診療費,健保署提出詐欺罪告訴,不過,柯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病患對被告評價很高」,檢方給她緩起訴2年處分,條件是賠償健保署40萬元,並提供80小時的「義診服務」。
「過兩次卡」 向健保署詐領
緩起訴書指出,柯姓女牙醫師在中市北區開牙醫診所,從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長達近3年時間,將14名患者的健保卡偷偷「過兩次卡」,也就是看一次病卻刷兩次卡、等於看兩次病,再向健保署詐得22萬1104元診療費,健保署發現異常,派員訪談柯女與病患後,向台中地檢署提出詐欺罪告訴。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認為柯女觸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她坦承犯行,稽查員訪談時,柯女態度良好,全部坦承犯行,自願繳回詐得款項;另外,「受訪病患對被告(柯女)評價很高」,同意檢方給她緩起訴處分,台中地檢署據此緩起訴2年,條件是支付健保署公庫40萬元「損害賠償」,還要向指定機構或社區提供80小時的「義診服務」,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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