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聲請方式有以下幾項
庭訊時向承審法官提出聲請。
2. 電話聲請
依通知書所載承辦書記官之電話號碼,使用電話向承辦書記官提出聲請。
3. 郵寄或傳真聲請
請填寫「法院遠距訊問聲請單」後,以郵寄或傳真向案件繫屬法院提出聲請。
4. 電子郵遞聲請
請下載並登打「法院遠距訊問聲請單」後,將該電子檔以電子郵遞向案件繫屬法院提出聲請。
5. 案件繫屬法院之電話號碼、地址請詳「各級法院住址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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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