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公廁啪啪啪竟不知是誰?前夫控告通姦遭判刑3月
2020-03-01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中市王姓女子與丈夫鬧離婚,可能情緒不佳,前年10月於中市大里區一家卡拉OK飲酒後,跟身份不詳的男子,在公園內的公廁發生性關係,且一次就懷孕,雙方離婚後,王女到醫院檢查,竟自拍懷孕就診照片上傳臉書,前夫因此得知王女在離婚前有上述荒唐行為,氣得控告王女通姦罪;台中地院認為王女離婚前,與身分不詳男子發生性關係屬實,依通姦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與上訴。
黃男與王女的共同朋友,見到王女懷孕就診照片,轉告黃男,黃男才得知王女的荒唐行為,雖然雙方已離婚,但黃男認為,王女與該男子發生性關係時,兩人尚未離婚,進而對王女提出告訴。
判決書指出,王女與丈夫黃男結婚5年,2018年9月間,王女到大里區一家卡拉OK飲酒後,偕一名身分不詳男子到大里區某公園內的廁所,2人發生一次性關係,數天之後,王女與黃男簽字離婚,不料,王女在10月發現自己懷孕,到醫院就診時,她又自拍就診照片上傳臉書。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女承認確實跟身分不詳男子,於公園廁所發生性關係,至於此「不詳男子」,是陌生男人?或熟識的酒友?為何不去汽車旅館,而是到公廁內?王女沒有說明,法官認為當時王女尚是人妻,未能自我約束,違反夫妻忠貞義務,漠視固有社會倫常,但考量她沒有前科,依通姦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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