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表單下載-民事聲請偕同輔佐人到場狀

2019-12-24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1-1.html

何謂輔佐人?

 
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經行政法院之許可,得於期日偕同輔佐人到場。又法院認為必要時亦得命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偕同輔佐人到場,法院認為不適當時,得撤銷其許可或禁止其續為訴訟行為。
 
又輔佐人為法律賦予其代理人之資格,故得為當事人在期日所得為之一切訴訟行為,如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事實之主張、對他造事實主張之陳述、證據抗辯及其他關於訴訟程序之聲請,均得為之。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taiwan.molybdenum.com.tw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