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間,王姓男子竄改民進黨函文再貼上臉書,假借當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及秘書長洪耀福名義,呼籲:「不得再打韓國瑜」、「棄鄭文燦保陳學聖、棄林佳龍保盧秀燕」,他事後辯稱是反諷、惡搞,屬言論自由,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偽造文書罪判處王男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8年縣市長選舉前夕,王男因對民進黨不滿,竟以繪圖程式軟體,竄改民進黨函請黨員參與反併吞集會活動的函文,再貼上自己及藍營政治人物侯友宜、陳學聖臉書上。
王男在函文中假借蔡英文、洪耀福名義,呼籲:「為免韓國瑜高票落選、轉而挾高人氣競選總統,造成本黨於2020年總統大選時不必要的困擾:即日起,黨公職人員不得再打韓國瑜」。
假函文同時要求:「為免缺電問題持續延燒,造成本黨2020年總統大選時的損傷:桃園地區棄鄭文燦保陳學聖、台中地區棄林佳龍保盧秀燕」。
王男被控偽造文書罪嫌,但他堅稱,因為民進黨主張反併吞、反介入是毫無證據抹紅藍軍,才製作惡搞函文反諷,屬言論自由。
王男強調,他刻意把「民主進步黨」改成「民王進步黨」,目的就是反諷及惡搞,且在臉書貼文時也有註明「注意看喔、有4個地方」,跟玩具紙鈔註明警語就不是偽造貨幣一樣,並無犯意,更何況臉書貼文只有19次分享,沒有被大量散布,並未造成他人損害。
合議庭認為,王男沒直接告知大眾「這是假的」,假函文也不會讓人「一看就都知道是假的」,一般民眾恐因此混淆誤認,且確實有不少民眾按讚、轉貼,還有人誤信是民進黨的主張。
合議庭還認為,假函文內容與王男的訴求毫無關聯,除徒增假消息橫行,激發社會對立與仇恨外,對保障言論自由並無助益,若不予非難,無非鼓動隨意製造假消息破壞他人信用行為,判刑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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