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 (一) 協議不利子女,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2項)。 (二)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事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3項)。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家事聲請狀-聲請改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一) 協議不利子女,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2項)。 (二)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事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3項)。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