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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性騷擾共有16筆結果

  • 【性騷擾防治法】台北監獄驚傳性騷擾!受刑人慘遭獄友連續騷擾,憤而提告

    簡姓男受刑人服刑期間,用手、腳性騷擾獄友,被對方報警提告。對此,桃園地院審結,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判簡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簡男2021年6月19日上午8時53分許,基於意圖性騷擾犯意,在監獄的舍房內以腳踢觸獄友A的臀部,並徒手撫摸A男臀部、撫摸A男左耳,接續於同日上午9時7分許,再用左手觸摸A男下體,讓A男憤而提告。 簡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且檢警於舍房內監視器錄影確定真有其事,因此將其起訴。 桃園地院認為,簡男為逞一已私慾,趁A男來不及抗拒時碰觸臀部、耳朵及下體,明顯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但念及簡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A男成立調解,尚待履行後續賠償,顯非無悔意,因此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判簡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23.02.01

  • 【性騷擾防治法】噁男出沒!麗寶水上樂園爆男子當眾偷拍,手機竟藏有大量「泳裝照」

    1名女子日前和男友去台中馬拉灣水上樂園遊玩,卻碰上1名男子拿手機偷拍,男友和多名見義勇為的民眾發現後當場壓制在地,該男子手機內竟然有大量年輕女子的泳裝照,數量之多,看30分鐘都看不完,即使影片無「私密」照片,影片也不涉及妨害秘密,但受害者堅持提告,大甲警分局受理後,今天已依違反性騷擾法送辦。 大甲警方9月24日下午4點45分獲報,后里區麗寶樂園天晴廣場有人打群架,4個打1個,警方趕赴現場,現場已無打架、聚眾鬥毆情事,經了解,22歲的張姓男子、21歲李姓男子、22歲石姓男子和22歲李姓男子,在麗寶樂園馬拉灣的置物櫃發現55歲范姓男子手持手機涉嫌偷拍,經詢問范男為何偷拍,范男不予理會,轉身就走,4名男子上前追問,一言不合,壓制在地。 被偷拍的陳姓女子在IG發文,她跟男友去玩水時,下午3點就看到范男不斷偷拍,除了她以外還有多名泳衣女子也被拍;直到下午5時,她發現又被偷拍,男友和多名男子上前攔阻范男,要求交出手機。 陳女在警局內查看范男手機時,發現內部有大量影片,連慢動作都有,觀看30分鐘都看不完,10個影片中有8個是年輕的泳裝女生,最後她找到自己被拍攝的畫面,「就是對著我拍,當然臉、胸跟臀都有入鏡,我身為一個女生,看到這些東西就不想簡單放過他」。 影片曝光後,有網友說「這種人,就該吉死他」、「好正義」、「你們超勇敢」,也有女網友說「他上次就是假裝講電話但是手機一直往我們這邊」。 也有人說,「我還是覺得公開場合拍真的沒什麼~那個人是有拍到很私密的地方嗎」、「你這樣反而錄下自己犯罪現場,公共場合並沒違法」、「如果是路上拍比基尼沒什麼問題吧」。 警方初步檢視范男手機影像,並未涉及妨害秘密,但被害人陳女堅持提告,今天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2022.09.28

  • 【性別工作平等法】幸福企業崩壞?築間董事長包庇高層性騷擾女助理,竟回覆:我們是好兄弟!

    築間集團策略長陳予澤遭控性騷擾,被害女助理A小姐不堪長期受辱,向董事長林楷傑求助,沒想到林卻稱因2人是好兄弟,他不便開口也未及時處置,A小姐向勞動局申訴後,集團才將陳記過降職,但A小姐認為懲處不痛不癢,已提出刑事告訴,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陳予澤強吻A小姐事件過沒多久,陳又帶著A小姐到中部跑行程,還在凌晨2點要A小姐到酒店載他回台北,也許是在酒店玩得不夠盡興,他一上車就嚷嚷著要摸「軟軟的地方」,等車開上高速公路,他更是不顧危險,直接伸手戳A小姐的胸部,還順勢往下撫摸她的腰部及大腿根部,A小姐當下氣憤尖叫,但陳卻藉著酒意繼續亂摸,甚至還問A小姐怕不怕癢? 忍無可忍的A小姐事後傳訊給董事長林楷傑,告知陳予澤的種種獸行已讓她身心俱疲,希望能夠調職,沒想到林竟回覆稱與陳是好兄弟,不方便開口,要她自己跟陳講清楚,還「義正嚴詞」地表示:「應由妳給他一個教訓,這屬個人觀感問題,妳不講就會縱容他。」A小姐求助碰壁,只好照林的建議傳訊嚴詞譴責陳,陳回訊時雖連道歉3次,卻辯稱:「我拉近距離的方式不適合你!」 事後A小姐被調至門市店面支援,離開總公司,卻發現公司不但沒對陳進行調查懲處,後續還有其他女員工接連受害,於是轉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訴,之後,經理才傳訊告知她,董事長已經以「對下屬有不正當性騷擾行為」的理由,將陳予澤記過、降級,但實際上陳的頭銜跟工作內容完全沒變,懲處根本不痛不癢。 更誇張的是,勞動局調查發現,築間集團接獲A小姐的性騷擾申訴後,從頭到尾都未啟動調查程序,3個月內也未做任何處置,後來發出的懲處公告,還刻意將「性騷擾」等關鍵字句刪除,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 A小姐痛批:「築間集團縱容陳予澤這匹惡狼,害我跟其他女員工受害,集團內部還傳出,是因為我跟他分手才被調職的謠言,根本就是汙辱我的人格!我已經正式提告,希望司法能夠還我公道!」 築間集團則證實曾接獲被害人申訴,該公司據此已進行個別訪談,認為是彼此有認知落差而造成誤會,經內部檢討,策略長維持原本職務,但為避免爭議,已調整他的工作內容。

    2022.09.12

  • 【強制猥褻與性騷擾罪】等嘸復業!酒店女想轉葬儀業卻遭色老闆襲胸怒告

    台南市一位酒店女想轉業、到葬儀業應徵禮儀招待,卻遭色老闆襲胸,她氣得提告。(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受到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酒店、舞廳等8大娛樂場所已停業逾4個月,原在台南市1家酒店服務的小姐為求糊口,8月到南市1家葬儀業應徵禮儀招待工作,面試的男業者涉嫌襲胸,她向警方提告。南市警六分局說,會再訊問涉案男子,並依強制猥褻與性騷擾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據指出,這名20多歲的被害女子原本在酒店上班,但今年5月中旬起受到疫情影響,酒店暫停營業,她頓時沒了工作,8月間到台南市南區1家葬儀業者應徵禮儀招待小姐,她當天穿熱褲、露出大腿上的刺青,負責面試的潘姓男業者假意問她可不可以摸一下刺青。 潘男在碰觸後涉嫌從酒店女的背後摸到前胸,酒店女不甘轉職應徵工作受辱,8月4日就近到南市警五分局報案,警方依單一窗口受理報案並轉給案發轄區的市警六分局追查。 據了解,雖然潘男坦承涉案,不過,受害的酒店女認為南市警五分局當初是以性騷擾罪嫌受理,有「以大報小」之嫌。南市警五分局說明,轄區和緯派出所是依單一窗口受理,開出報案三聯單給受害人,並依女方陳述、先依性騷擾案受理,並沒有以大報小或是隱匿的問題。 接手偵辦的南市警六分局表示,警六分局受理此案後,已於9月下旬請女被害人到分局製作第2次筆錄,此案也會再找涉案的潘姓男子出面做第2次筆錄,全案一定會依法偵辦,不會輕縱。

    2021.09.27

  • 【性騷擾防治法】掰開正妹同事口罩想強吻 男遭控訴性騷擾

    圖/示意圖 張姓男子與同事到KTV參加聯誼,一時對正妹同事意亂情迷,竟趁女方藉故提早離席時,追上前一把將她擁入懷裡,先是深情地對她眉目傳情,之後還不顧疫情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的規定,扯開她的口罩意圖強吻,嚇得女方掙脫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考量張男此舉已違背女方的意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張男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2月1日晚上,張男與同事一起前往KTV參加聯繫聚會,期間張男一直關心同行的女同事動向,趁女同事打算提早離開時追上前去,在1樓大廳的手扶梯旁將她攔下,二話不說就將她抱入懷裡。 女方被張男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一度掙扎抵抗,張男卻緊緊扶著她的腰,深情地對著她看,之後甚至情不自禁地扯下她的口罩,想一親芳澤,嚇得她死命推擋,這才順利脫身。女方事後愈想愈氣,並報警對張男提告,此事因而曝光。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野生動物保育法】進口40件暹羅鱷皮包 遭判緩起訴

    2021.05.18

  • 國三女上學途中遭陌生人鎖喉強拉進巷內 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圖/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縣羅東鎮某國中3年級女學生,今天上學途中遭不明人士攔下,還用手臂勾住脖子,意圖性騷擾,女學生飽受嚴重驚嚇,所幸剛好有騎士經過,嚇跑歹徒;事後女學生向校方通報,並立即報警;警方指出,涉案犯嫌已逮捕到案,全案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有林姓網友今於臉書上po文指出,早上羅東有學生上學時,遭歹徒欲拉進巷內,呼籲孩子們上下課時間,家長要注意孩子安全。 Po文一出,引發不少人恐慌;經查該學生為羅東某國中國3女學生;校方說,該女學生是上午上學途中,突然被一名陌生人攔下,讓學生非常恐慌,所幸有摩托車經過,該名陌生人就跑開了,學生沒有受傷或受害。 校方指出,事後學生向校方通報,學校有立即通知家長,由於該不明人士的行為,除造成恐慌,也嚴重影響學生的自由,已協助學生向警方報案,校方將加強宣導,要求學生上下學盡量結伴同行、行走於大馬路上,並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 據女學生指控,該名犯嫌攔下她後,用手臂勾住她的脖子,真的很嚇人;警方指出,獲報後立即掌握歹徒身分,已將人逮捕,該男子身份與動機,稍晚再對外說明。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愛上女房客告白被拒 男房東揮鐵鎚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

    2020.11.22

  • 8旬翁佯稱會氣功要灌頂伸鹹豬手 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30日

    圖/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82歲老翁到某家店,見店內只有l名身材不錯的女店員顧店起了色心,趁女店員坐在椅子上,佯稱他會氣功要對其灌頂,隨即以偷襲方式,雙手從女子股溝一路上摸到腹部、胸部,該女子頗為火大一直表示「不要這樣」,老翁摸完即奪門而出,女店員後來調監視畫面報警,南投地院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判處老翁拘役30日。 這名82歲的董姓老翁,是在今年3月中旬下午,行經南投縣某鄉鎮的1間店,發現店裡只有1名女店員坐在椅子上,便大膽進入,跟女店員說他是氣功老師,見她氣色不好,可以幫她灌頂,隨即以迅雷不及掩耳方式,快速地用雙手摸該女子股溝,再往上移動,一路摸其腹部再摸女子胸部。 該女子十分火大,大聲喊「不要這樣!我不需要灌頂!」並要掙扎起身,董姓老翁摸完馬上奪門而出,不知去向。 該女子不甘受辱,調出錄到老翁對她上下其手的監視畫面,向警方報案。老翁在檢察官偵查期間一再否認性騷擾,還說女子亂說,南投地檢署將這名老翁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審理過程中,老翁態度改變,坦承犯行,老翁的辯護律師幫他求情盼拘役10日就好,但老翁仍拒絕與女子和解,由於法律保障80歲以上老人得減輕其刑,南投地院法官判處拘役3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3萬元。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電玩男利用口罩詐騙詐7人2萬1 依加重詐欺罪判2年2月

    2020.11.01

  • 賣檳榔就一定要被摸?51歲男買檳榔順手摸臀 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20日

    台中一名51歲江姓男子,去年十月在東區一處檳榔攤買檳榔時,趁檳榔西施在交貨給客人時,伸鹹豬手襲臀,被監視器拍個正著,供稱只是玩玩而已,沒有性騷擾之意,法院認為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至今未和對方達成和解,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江男當時到檳榔攤欲購買檳榔,卻趁檳榔西施拿東西給另一名客人,轉身回店裡的時候,加速前進尾隨在她背後,趁其不備用右手手掌摸了她臀部一把,意圖性騷擾,過程都被店內監視器拍下,摸得刻意卻辯稱只是玩玩而已。台中地院認為江男顯然對他人身體自主不尊重,可能對被害人造成心裡陰影,因此依法判刑。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活該!A走百萬公款 上訴判更重 管委會總幹事依業務侵占罪判3年

    2020.07.06

  • 搭Uber竟然偷摸女性友人的胸部,男子被依性騷擾防治判刑三個月

    知名義大利餐廳高姓主廚去年和女性友人一同搭Uber,竟一時興起,伸手摸友人的胸部,並偷親她的嘴唇,友人不甘受辱,堅持提告,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去年6月間,高男和女友人在台北聚餐,餐後兩人要去的地方剛好同路,遂共搭Uber離去,沒想到途中高男突然興致勃勃,趁身旁的友人不備,轉身偷摸她的胸部,友人還反應不過來,高男的嘴唇順勢貼上她的嘴唇偷親,嚇得她趕緊將他推開。 友人愈想愈不對勁,不甘受辱,前往中山分局報案,控高男性騷擾,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高男未獲得友人諒解撤告,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高男審理期間承認犯行,台北地院調閱Uber上的錄音檔案,也認定高男確實涉及性騷擾,惟考量他搓乳、偷親兩個犯行實施時點密切接近,視為數個行為接續施行,屬於接續犯,應論一罪。 北院批評,高男為逞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趁女友人不及抗拒之際性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理陰影及恐懼,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經濟狀況小康、職業為廚師,判刑3月,可上訴。 高男曾在多個知名大飯店主廚與副主廚,也曾擔任餐飲集團總監,更是知名義大利餐廳主廚,多次躍上媒體版面,擁有大好前程,本次卻因性騷擾而上新聞,令人詫異。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神棍誆騙女子體毛越多越容易碰到鬼,遭到判刑十個月

    2020.04.28

  • 新婚「色上校」襲胸強吻女士官慘遭撤職 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9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擔任陸軍裝甲旅、 十軍團通信資訊組有線電官的簡姓少校(已撤職),新婚僅約1年,就利用指導公文的機會,伸出鹹豬手摸女士官的屁股,甚至還在部隊「中山室」內強吻這名女士官的嘴唇,他坦承上述性騷擾行為,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至於他被指控脫光衣服強拉女士官摸下體,卻「軟掉」未能性侵害得逞,法官查出他當時新婚,與新妻度蜜月婚假期間,這部分判決無罪。 台中地院認為,他身為少校連長,恣意騷擾女士官,影響女士官情緒心理,沒有達成和解,依各犯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2次,每次判刑5月,合併執行9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簡姓少校陸續擔任陸軍裝甲第586 旅某連的少校連長、十軍團通信資訊組少校有線電官,他在2017年7月起,分別對女士官兩度性騷擾,包括以指導公文為由,在連長辦公室內,摸女士官的臀部,之後變本加厲,在「中山室」(部隊娛樂空間)突襲親吻女士嘴唇,他都坦承性騷擾惡行。 至於這名「色少校」,被女士官指控更嚴重的強制猥褻、企圖性侵害等犯行,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間,簡少校命女士官到住處,先是強行親吻襲胸,又強脫衣服猥褻觸摸私處,女士官持續喊「不要」與哭泣,試圖推開少校,還夾緊雙腿,「色少校」卻自己脫光衣服,女士官急中生智,要求「去戴保險套」,這名少校卻說「我已經軟掉了」,女士官才得以脫身,同年9月3日軍人節,簡男再度強脫女士官衣服企圖性侵害,女士官奮力抵抗並自稱生理期,簡男才放棄。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簡男在2016年6月6日至27日請婚假,還帶新妻到歐洲蜜月旅行,不可能在同年6月間,命令女士官到住處企圖性侵害,至於軍人節企圖性侵害的指控,法官也認為,當天簡男留守營區,連續兩天沒回家,不可能約女士官到簡男住處企圖性侵害,這兩犯行,簡男也都否認,據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男子在網路散布台南淹大水假消息,市府提告,網友遭判刑2個月  

    2020.04.17

  • 加油伸鹹豬手 色男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40天

    家住彰化縣芳苑鄉現年58歲的男子,騎機車到加油站加油,冷不防伸鹹豬手勾攬女加油員的腰部,又說「我最喜歡女生了」,女加油員憤而提告,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今判處紀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紀男加油不到100元,如今得付4萬元才能脫離牢獄之災,「摸一把」悔不當初。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21日下午4時許,紀男到芳苑鄉某加油站加油,告訴人女加油員為他服務,他竟伸出手來勾攬女加油員腰部,並語出「我最喜歡女生了」,因為上述動作及聽到這句話,覺得紀男以具有性暗示的方式在調戲她,女加油員覺得很不舒服,立即前往警局提告,警方調出監視器,紀男坦承不諱。 法官表示,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它身體隱私處之行為,即構成「性騷擾」的要件,告訴人與被告素不相識,攬腰及語出「我最喜歡女生了」確已違反性騷擾之意圖,因此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1日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約合4萬元。法官也表示至於「其它身體隱私處」乃依個別情狀及事件發生的環境背景綜合判斷。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什麼!說好的死刑呢?小燈泡命案的兇手,確定無期徒刑定讞了

    2020.04.17

  • 色男「反折手腕」偷襲熱褲妹「該邊」 依性騷擾防治條例判3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北市61歲鄧姓退休獨居男子去年8月晚上9點多到中山區一家超商購物,見到一名穿著超短熱褲的正妹女客人,竟起色心,趁擦肩而過之際,以違反人體工學的「反折手腕」方式,偷襲她的「該邊」撈一把,被控性騷擾;他先辯說不小心,再改口說是喝酒醉重心不穩,台北地院法官認定他狡辯,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熱褲妹突然挨襲後,當場痛斥「色狼!」告知店員報警,堅持提告性騷擾;鄧男起初堅稱是不小心碰到,檢警勘驗超商監視器影片,發現他位置在正妹的右方交錯而過,他迅速伸出右手、手腕反折、手掌朝外,直接摸到熱褲妹的左大腿前方內側,手勢違反一般人走路時的動作,經過後才把右手收回,顯是故意,將他起訴。 鄧男審理時答辯也先堅稱沒碰到,是監視器拍攝角度造成錯位的錯覺,後來才改口稱他患有阿茲海默症,加以有喝酒,才會步態不穩,不慎觸及。 法官看過片後,認定性騷擾事證明確,犯後說詞反覆,態度欠佳,考量鄧男罹病,身心狀況不佳,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現役員警傳出性侵實習警校女學生!狼警被判有期徒刑2年

    2020.03.15

  • 台鐵色主管吃豆腐性騷擾稱整衣 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可緩刑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灣鐵路管理局段長劉青旻,被控在月台候車椅候車時,趁機伸手到新進女員工牛仔褲內撫摸臀部,事後女員工向台鐵申訴,劉辯稱,看到女下屬衣衫不整,「只是伸手幫她拉衣服」,反控遭她陷害,新北地院認定劉無悔意,判4月徒刑;劉上訴後認罪,並積極和被害人和解、道歉,高等法院認定劉有悔意,改判劉4月、緩刑2年,並命令不得對她有騷擾、跟蹤等行為,否則將撤銷緩刑。 這名20多歲的台鐵女員工控訴,進台鐵工作後,覺得目前職務不適合她,前年事發當天中午,段長劉青旻約她至板橋站吃飯,兩人吃完午餐後,準備搭火車回辦公室談論調換職務問題,不料,兩人坐在月台候車椅等待火車時,劉青旻竟將手伸入她牛仔褲後褲縫偷摸了她臀部一把。 劉青旻到案後,雖坦承伸手至女員工臀部,但辯稱當時是看到她衣衫不整,衣襬卡到內褲,基於提醒才伸手幫忙她調整衣服,舉止確實不夠莊重,但並無性騷擾犯意。 被害女員工說,顧慮劉青旻是上司,她當下敢怒不敢言,只能裝做若無其事,繼續跟劉聊天,事後才對台鐵提告申訴。 檢方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員工被襲臀後整個人從椅子上彈起來,並伸手護住臀部,認定劉青旻犯下性騷擾罪行明確,將他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青旻仍否認性騷擾犯行,認定他無悔意,也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判他4月徒刑。 劉青旻、檢方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檢方主張劉在偵查、一審時均飾詞狡辯,拒不認罪,甚至指控被害人為獲取較輕鬆工作才陷害他,毫無悔意並態度惡劣,一審判刑4月顯然過輕,劉則認罪,並和被害人道歉,並達成和解,承諾不再以任何方式聯絡、或騷擾被害人,被害人也同意給予劉緩刑宣告。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高鐵惡狼栽了!因隨機性侵2女童 依性侵幼女罪重判徒刑12年

    2020.02.20

  • 女K歌喝茫 遭友人搓乳搓到驚醒! 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拘役40日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女子阿惠(化名)去年跟朋友唱歌喝酒喝茫,無法行走,黃姓友人見狀假意攙扶,實則藉機摸乳揩油,阿惠被搓到驚醒,報警處理,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這起假扶友真揉奶的騷擾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8日凌晨3點左右,阿惠跟黃男等人在台北一間KTV唱歌,喝到泥醉無法行走,結帳時仍處於茫然狀態,黃男自動請纓當護花使者,上前攙扶她走路。 沒想到黃男心懷不軌,攙扶時從阿惠身後伸出右手,穿過她腋下搓揉右乳,搭電梯摸、穿過大廳摸、連走路也摸,阿惠被搓醒,趕緊閃躲,黃男仍不斷揉摸,還向下摸到腰部。 阿惠越想越噁心,決定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翻拍45張照片給黃男看,他才承認伸鹹豬手,向阿惠道歉,希望獲得原諒。 雖然黃男承認犯行,態度尚可,希望用金錢賠償阿惠受創的心,但阿惠拒絕和解,法官考量黃男仍是大學生,判拘40日。 專業法律諮詢 www.myline.tw

    2020.02.10

  • 知法犯法!法律系男老師不檢點騷擾女下屬 依性騷擾防治法判4個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學法律系畢業並在補習班教課的鄭姓男子,竟知法犯法,趁機對女工讀生性騷擾,不僅襲胸還偷摸其大腿,事後還利用其主管身分傳訊給女方:「想找你吃吃豆腐做做色色的事情」;台北地院認為鄭男不斷性騷擾女下屬,導致女方身心俱疲,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他須賠償女方10萬元確定。 去年1月初至22日,鄭男在補習班教室內,見女工讀生穿著短褲,露出修長美腿,竟趁機偷摸對方大腿;同月22日下午5點多,又趁女方正在教室內檢查檔案時,乘其不備,偷伸手指戳女方的胸部。 女工讀生不滿遭侵犯,出言制止後,鄭男僅「休息片刻」,不久又站到女方的右側,突然伸出右手環抱女方的腰部,事後還傳多則訊息騷擾女方,提及:「都想親你一個了」、「想找你吃吃豆腐做做色色的事情」、「下次再犯,就讓我做些色色的事情啊」、「讓我吃吃豆腐,啥都好說」等字句,導致女方身心嚴重受創,經就診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疾患。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鄭男事後傳LINE向女方承認犯行,偵審期間也都認罪,被依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原考量他沒前科,依2個性騷擾罪判他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但他卻遲未與女方聯繫討論後續賠償事項,被檢方認為沒和解的誠意,以簡易判決量刑過輕為由提起上訴。 台北地院認為,審酌被告雖然於偵審中坦承犯行,但他身為上司,不思端正己行,竟屢次性騷擾女下屬,顯見兩性平權觀念顯有偏差,無視在職場上對於女性地位的尊重,自我控制能力欠佳,且於女方出言制止後仍猶為之,顯不尊重他人對於身體之自主權利,改由合議庭宣判,改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他須賠償女方10萬元確定。 專業法律諮詢  www.russiamarryassociation.com

    2020.01.13

  • 颱風天值班 北市府主管竟猥褻女下屬 依性騷擾罪判拘役50天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已婚謝姓股長,被控4年前於梅姬颱風來襲凌晨值班時,突襲欲強吻女下屬小惠(化名),她雖逃離,但同日上午近7時,謝男意猶未盡,竟跨坐她的大腿上不斷磨蹭,再趁勢強吻其頸部,小惠受到驚嚇回神後,欲將他推開未果,謝竟指稱「妳為什麼要摸我胸部」主動離去;高等法院考量小惠受驚嚇後嚴重失眠,導致上班前自捷運手扶梯跌落,身心受創,判謝應賠償小惠35萬元確定。 刑責部份,台北地檢署認定謝男二次犯行,共觸犯性騷擾罪、強制猥褻罪,將他依觸犯性騷擾罪、強制猥褻罪起訴,但一、二審卻認定謝男僅觸犯性騷擾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至於強制猥褻罪則罪證不足,判無罪;小惠對此判決無法接受,委請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中。 2016年9月28日凌晨梅姬颱風來襲,謝姓股長和女下屬小惠均於辦公室值班。凌晨2時40分許,謝男突然走到小惠座位左側,強行抓住她的頭部欲親吻她,她驚慌之餘以左手阻擋,仍被謝親吻到鼻子得逞。小惠深感到嚴重侵犯不悅,立即拿毛巾擦掉被謝強吻後貿下的唾液。 被害人小惠指控,台北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圓山管理所已婚謝姓股長,育有子女,和她僅有公事上往來,並無任何私交或聯繫。 同日上午近7時,謝男見辦公室無人,又走到小惠座椅旁,將她可旋轉式座椅快速遊轉至和他正面相對的方向,並跨坐至她的大腿上,前後磨蹭,再趁機強吻小惠的頸部,小惠一時間無法抗拒,無法推開謝男,此時,謝男竟責問稱「妳為什麼要摸我胸部」後離去。 小惠不堪受辱提起民刑事告訴,民事部份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律師費6萬元及醫院身心科看診費350元共106萬350元。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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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是如何認定職場性騷擾?

    一、什麼是職場性騷擾?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在執行職務中被「任何人」以性相關的行為、言詞進行侮辱或冒犯(冒犯型性騷擾)或是被「雇主」以性相關明示、暗示作為影響工作條件的行為(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都構成性騷擾。 性相關的行為或言詞,例如肢體觸碰、撫摸、強烈追求的舉動(不時傳訊息告白、跟蹤),或是使用具有性意味的文字(例如「慰安婦、慰安」),這些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職場性騷擾與一般性騷擾的本質並無太大差異,僅是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具有職場或勞雇的特色。 二、法院如何認定職場性騷擾? 具體行為是否屬於性騷擾,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需要根據個案的事發背景、工作環境與當事人使用的言詞舉止進行判斷。即便個別舉動屬於一般人正常互動範圍(例如觸碰到手臂),但從時間上觀察具有性意味、冒犯性,就是性騷擾。 例如追求下屬,時常藉遞交文件時碰觸手臂、還說可以幫忙按摩肩頸,經拒絕後仍不罷手,追求的相關舉動就構成性騷擾。 三、受害者若遭遇職場性騷擾,可依照公司內部的性騷擾檢舉程序處理,或向各地政府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檢舉,請他們調查並開罰;另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7條,受害者除了向加害者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雇主連帶負賠償責任。如果性騷擾行為涉及觸碰、撫摸,屬於較嚴重的性騷擾行為,受害者更可以向檢警機關提出告訴,請求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責任。

    2021.03.15

  • 被性騷擾的當下該怎麼辦?

    違背他人意願,而與性有關的騷擾、冒犯都屬於性騷擾。被性騷擾的當下,被害人應該優先保護自己,並可以採取下列行動: 一、表明「不願意」 性騷擾的成立,以「違背他人意願」為條件。因此事後追究責任時,對方的行為是否違背被害人意願就是一個需要證明的事項。 被害人應在當下明確表達自己的不願意,警告對方已構成性騷擾、將提起申訴或告訴,並且將這一個過程都用錄音、錄影的方式留下紀錄,避免對方用「不知違反意願」為藉口逃避責任。 二、蒐集證據 任何申訴、檢舉或提告,都應該有足夠的證據,才能向主管機關或法院證明性騷擾舉動存在。被害人可嘗試盡速蒐集證據,以利日後追究對方責任。 例如,以簡訊、電話進行性騷擾者,被害人可留存簡訊、電話內容;如果是肢體碰觸的性騷擾,當事人可嘗試於報案時請求警察採集證據(例如指紋、DNA)。 如果是無法蒐集物證的突發事件(例如以言語騷擾、襲胸等),可嘗試尋找當下附近有無證人,足以證明加害人的性騷擾行為。 如果找不到證據也不要放棄,還是可以申訴、提告,憑藉自己口述,等到日後對簿公堂時取信於主管機關、法官,證明對方有性騷擾。 三、盡快申訴、報警與提告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性騷擾他人處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鍰,如果涉及肢體碰觸,更可能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判決中常見性騷擾加害人辯解:「假如性騷擾真的存在,被害人應立即報警,而不是等待一段時間後才報警。」雖說這種理由法官不見得會接受,但為了讓加害人沒辦法卸責,並確保證據不會消失,建議被害人碰到性騷擾盡快申訴或報警,不要拖延或姑息。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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